立院經濟委員委會於昨日通過臨時提案,要求海、空軍及海巡署對於任意槍殺台灣漁民的他國船舶,應視為海盜行為,可以強力火力反擊並擊沉。
由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、黃昭順、李慶華、林岱樺、蘇震清及偉哲我共同提案護漁時可視狀況開火反擊。
提案內容為,針對菲律賓不尊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,漠視中華民國漁權,甚至公務船槍殺台灣無辜漁民,政府海、空軍及海巡署應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六條、第十六條規定,對於任意進入我國二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的外國船舶,進行緊追、登臨檢查、強制驅離或逮捕人員,並扣留船舶的強制執法行動。同時,對於任意槍殺台灣漁民的他國船舶,應視為海盜行為,立予強力火力反擊並予擊沉,以嚇阻他國船舶對台灣漁民傷害。